“你的费用合计8381.72元,按目前的报销比例可以报销2590.22元。”6月8日上午,开化县人民医院收费窗口,因患胆结石住院治疗后出院的城关镇蟠桃山村村民郑赛仙惊喜地发现,报销的金额比自己预想的要多上三百多元。
郑赛仙发现的新变化,得益于该县调整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从5月1日起,该县相应对医疗报销费用比例等三方面进行了调整提高,农民看病负担更加减轻。住院医疗费用的每段报销比例提高了5%,即601元-5000元部分,补偿30%;5001元-10000元部分,补偿45%;10001元-40000部分,补偿40%;40001元以上部分,补偿60%;住院报销的封顶线从原来的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4万元;门诊补偿的封顶线,也由年初调整的100元提高至300元。
“提高报销比例,可以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问题,一定程度上缓解看病难问题。”据县医管办负责人介绍,报销比例提高的同时,农民自筹资金部分也将会有所调整,筹资标准虽然从原来的每人每年67元调整为104元,但政府相应补助也由原来的人均37元提高到74元,农民出资30元依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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